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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海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来源:青岛医药卫生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07-21 17:13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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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调整海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 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及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琼府办函〔2020〕185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调整海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

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及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琼府办函〔2020〕185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因机构设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省政府决定对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其成员单位职责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及成员单位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沈晓明(省政府省长)

副组长:王路(省政府副省长)

成员:赖泳文(省政府副秘书长)

张耕(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吕鸿(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郑作生(省委编办主任)

陈军(省委网信办主任)

陈雷(省委人才发展局局长)

符宣朝(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静(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

陈希(省商务厅厅长)

谢京(省科技厅厅长)

王惠平(省财政厅厅长)

王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

曹献坤(省教育厅厅长)

周国明(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苗延红(省民政厅厅长)

张东斌(省市场监管局局长)

陈涛(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刘磊(省税务局局长)

傅平江(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局长)

贾宁(省药品监管局局长)

种润之(省残联理事长)

何先英(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主任)

二、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组织推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统筹协调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主任由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周国明兼任,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由省卫生健康委分管医改工作的陈少仕副主任兼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督查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组织开展全省医改工作的指导、督查、考核及评估;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如有变动,由其继任者接任,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省委组织部:会同省卫生健康委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办法,为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省委宣传部:配合做好医改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组织、协调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深入解读医改政策措施,报道医改进展成效,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为深化医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省委编办:推进公立医院编制管理创新,探索实行人员总量管理,以核定人员总量的方式保障公立医院用人需求。配合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会同省卫生健康委指导公立医院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省委网信办:会同省卫生健康委在省委宣传部的指导下开展医改工作网络宣传及舆情监测工作,组织协调各类网络新媒体深入解读医改政策措施,报道医改进展成效,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及时反馈网络舆情相关动态,配合做好应对、引导工作。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工作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参与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编制,推动区域医疗卫生资源优化配置。加强中央资金争取,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会同省卫生健康委共同完善促进社会办医相关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医疗卫生健康事业。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制定医药工业发展规划,促进医药工业健康发展,完善医药储备制度,做好省级医药储备管理工作。

省商务厅:负责研究制定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和现代药品流通方式发展。

省科技厅:通过省级科技计划和科研平台等支持医改相关工作。

省财政厅:负责研究制度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财政补助政策。建立和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加大政府对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落实公立医院政府投入政策。加强医保基金收支预算管理与监管。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推动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支持医疗机构建立特殊急需人才招聘引进绿色通道。支持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体制机构改革。

省教育厅:负责推进医学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强化医教协同育人功能,研究完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改善医学人才结构层次。配合做好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相关工作。

文章来源:《青岛医药卫生》 网址: http://www.yywsgw.cn/zonghexinwen/2020/0721/4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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