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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查处不合理诊疗行为!广西开展医疗卫生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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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各市卫生健康委 医保局、中医药局 区直各医疗机构 请注意! 经研究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医保局、中医药局 决定开展为期4个月的 医疗卫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现将《2020年广西医
各市卫生健康委
医保局、中医药局
区直各医疗机构
请注意!
经研究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医保局、中医药局
决定开展为期4个月的
医疗卫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现将《2020年广西医疗卫生领域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广西医疗卫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部署要求,为扎实推进医疗卫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成果,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医保局、中医药局决定开展为期4个月的医疗卫生领域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工作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1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医疗卫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统筹推动做好其他疾病患者救治工作。推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医疗机构主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医疗保障的合法权益,促进医疗行业高质量发展。
2
工作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3
工作任务
(一)开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整改活动
组织各级各类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自查自纠专项活动,对照医保基金管理要求,全面纠正不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情况要立行立改,完善内控措施。对自查自纠后仍出现问题的医疗机构严肃追责。
(二)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
坚决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和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问题。重点整治虚构医疗服务、重复收费、串换项目收费等违规问题;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串换药品、耗材、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对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机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对违规违纪案件,要一案双查,追究违纪人员党纪政纪责任的同时,还要查清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三)坚决查处不合理诊疗行为
重点加强对医务人员规范检查、规范治疗、合理用药等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强高值医用耗材、辅助性用药等领域的监管。查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等严重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依法严厉打击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治疗过程中随意增加项目,违规开展禁止类和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惩治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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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20年9月-2020年12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9-10月)。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认真整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11月)。各市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按照该方案要求,组织联合督查组,开展集中整治工作。集中整治范围要实现辖区内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
(三)总结阶段(2020年12月)。各市卫生健康部门及医保部门要积极对本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按照要求上报工作总结及量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会同医保部门对部分地区和领域进行抽查评估,对于工作落实不力、行动效果不佳或者发生反弹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
文章来源:《青岛医药卫生》 网址: http://www.yywsgw.cn/zonghexinwen/2020/1028/9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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