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指南
一、稿件要求: 1、稿件内容应该是与某一计算机类具体产品紧密相关的新闻评论、购买体验、性能详析等文章。要求稿件论点中立,论述详实,能够对读者的购买起到指导作用。文章体裁不限,字数不限。 2、稿件建议采用纯文本格式(*.txt)。如果是文本文件,请注明插图位置。插图应清晰可辨,可保存为*.jpg、*.gif格式。如使用word等编辑的文本,建议不要将图片直接嵌在word文件中,而将插图另存,并注明插图位置。 3、如果用电子邮件投稿,最好压缩后发送。 4、请使用中文的标点符号。例如句号为。而不是.。 5、来稿请注明作者署名(真实姓名、笔名)、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E-mail地址等,以便联系。 6、我们保留对稿件的增删权。 7、我们对有一稿多投、剽窃或抄袭行为者,将保留追究由此引起的法律、经济责任的权利。 二、投稿方式: 1、 请使用电子邮件方式投递稿件。 2、 编译的稿件,请注明出处并附带原文。 3、 请按稿件内容投递到相关编辑信箱 三、稿件著作权: 1、 投稿人保证其向我方所投之作品是其本人或与他人合作创作之成果,或对所投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无第三人对其作品提出可成立之权利主张。 2、 投稿人保证向我方所投之稿件,尚未在任何媒体上发表。 3、 投稿人保证其作品不含有违反宪法、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之内容。 4、 投稿人向我方所投之作品不得同时向第三方投送,即不允许一稿多投。若投稿人有违反该款约定的行为,则我方有权不向投稿人支付报酬。但我方在收到投稿人所投作品10日内未作出采用通知的除外。 5、 投稿人授予我方享有作品专有使用权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复制、摘编、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制品、录制录音制品、制作数字化制品、改编、翻译、注释、编辑,以及出版、许可其他媒体、网站及单位转载、摘编、播放、录制、翻译、注释、编辑、改编、摄制。 6、 投稿人委托我方声明,未经我方许可,任何网站、媒体、组织不得转载、摘编其作品。

省药监局召开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生产企业集

来源:青岛医药卫生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2-10 17:45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1月27日,省药监局组织召开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生产企业集体风险交流视频会,对加强中选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调、再落实。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史国生出

1月27日,省药监局组织召开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生产企业集体风险交流视频会,对加强中选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调、再落实。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史国生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2020年集采中选药品监管工作情况以及2021年工作安排,3家集采中选企业主要负责人交流了加强中选药品质量管理的举措,并承诺牢固树立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和质量意识,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管理,确保中选产品“降价不降质”。

会议指出,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是党和政府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减轻患者负担,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提高政治思想站位,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保障集采中选药品安全的重要性。

会议强调,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临床需求量大,社会关注度高,不能出现丝毫的问题。中选药品生产企业要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思维、底线思维,采取管用措施,确保中选产品质量安全。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进一步深化现场检查、监督抽检、不良事件监测等工作,并加强与医保、卫健部门沟通协作,创新监管方式方法,确保中选药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省药监局药品生产处、执法监察局、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省食药审评查验中心、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负责同志,省药监局各区域检查分局负责同志和有关同志,全省集采中选药品生产企业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参加会议。

文章来源:《青岛医药卫生》 网址: http://www.yywsgw.cn/zonghexinwen/2021/0210/1093.html



上一篇:沃华医药2020年净利1.79亿医药制造业营收增长 副
下一篇:药快断了,季奶奶急坏了 民警二话不说背上设备

青岛医药卫生投稿 | 青岛医药卫生编辑部| 青岛医药卫生版面费 | 青岛医药卫生论文发表 | 青岛医药卫生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青岛医药卫生》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